2026-10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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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30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一起发生在2003年的故意伤害案件。该事件致使一名受害者死亡,另一名重伤。两名主要被告人在逃亡多年之后,于2023年和2024年相继被捕,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作出裁定,维持对魏某和周某无期徒刑的判决,并判决二人需向受害人家属赔偿合计13万元。
案件发生在2003年6月19日凌晨4时,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的一栋住宅楼内。魏某和周某因琐事与五楼的租户兰某甲和蒋某发生争执。随后,他们策划了报复行动。魏某以借用手机为名将兰某甲和蒋某诱骗到楼外,等待他们的则是持刀的周某及其他几名同犯。结果,两名受害者遭到刀砍,兰某甲重伤后抢救无效去世,而蒋某则伤势严重,被诊断为重伤和残疾。
案发后,警方立刻展开调查,但魏某和周某一直未被抓获。直到2023年11月14日,周某在佛山被警方抓获,2024年3月26日,魏某在江西被捕。2025年5月30日,检察院决定对两人进行追诉。
蒋某在事后回忆当日,他与兰某甲先是在附近吃烧烤、喝酒,然后返回住所。当他看到一名男子借用手机时,出于酒后的迷糊,将手机递了过去。就在他感到不对劲准备追出时,兰某甲刚好回来。在追逐过程中,二人在前河村遭遇了十多名持刀者,结果蒋某被砍中后失去知觉,而兰某甲则被重伤并最终不治。
经过一审,魏某和周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同时需赔偿受害者家属丧葬费、医疗费等共计13万元。两名被告随后上诉,魏某争辩指控证据不足,而周某则在二审时认罪并请求减轻处罚。
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,案发时周某的确参与了持刀攻击,证据充分。在审理过程中,多位证人对二人犯罪行为提供了证词,证实了他们的主犯地位。最终,广东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,认为他们的罪行应当得到严惩。